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参考我院往年工作流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一般采用分批方式,调剂考生的复试在一志愿考生复试拟录取后进行。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以下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指导思想
以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严治招,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政策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录取工作安全平稳地顺利进行。
二、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诚信评判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工作小组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主管研究生负责人
成员:学院分党委书记、学院其他领导
2. 复试小组
组长: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
成员:学院各学科硕士生导师
秘书:赵老师
录像及视频会议:黄老师
3. 纪检督查组
组长:学院分党委书记
成员: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学院学工办
四、复试条件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 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调剂考生。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且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条件的考生,所有材料根据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知发到指定邮箱,集中审核。学院根据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名单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具体情况以学校公告为准。
4. 复试名单将在本学院网站http:/index.htm公示,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五、调剂工作(调剂考生请关注学院网站关于调剂的相关通知)
1.考生调剂基本原则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调剂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或报考专业必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认定);
符合国家调剂政策,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准。
2.调剂注意事项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回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具体调剂办法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六、复试安排及要求
1.资格审查
时间:复试前3天;负责人:赵老师
说明:
1) 应届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近期免冠相片1张电子版。
2) 往届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本科/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或者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档案里的成绩单,均须加盖公章)、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相片1张电子版。
3) 对于在2023年9月可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上无电子版的材料拍照或者扫描成电子文件,在复试前3天发送至指定邮箱(380320107 @qq.com),接受审查。严格考生资格审查,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方案采取远程复试,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 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形式为“双机位”线上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招生简章指定科目。
2)面试包括外国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每生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在线面试内容为:
①外国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满分100分。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②综合素质考查:主要考察考生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生提供的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学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等)、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考查考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另外,考查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满分100分。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不计入总成绩。)
3)复试形式:所有考生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将以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选平台(该平台的功能和说明见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钉钉、腾讯会议等为辅助和备用平台。
4)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
参阅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长江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5)严格复试过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计算方案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笔试)×40%+外国语能力测试×30%+综合素质考查×30%;
(2) 总成绩计算方案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按录取专业分别排序。
4.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中任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6.复试费:每人100元,复试费由考生在复试前1天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七、录取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公示于我院网站(http:/index.htm);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湖北省教育厅,经湖北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报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八、联系与申诉电话
联系及申诉电话:0716-8062070
申诉邮箱:yangxin@yangtzeu.edu.cn
附表:各专业复试要求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复试要求 |
课程与教学论 |
040102 |
学硕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笔试内容:普通物理与物理教学论综合; |
物理学 |
070200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笔试内容: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学; |
光学工程 |
080300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笔试内容:半导体物理或固体物理; |
学科教学(物理) |
045105 |
专硕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笔试内容:物理教学论; |
电子信息 |
085400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笔试内容:电磁场与电磁波或半导体物理; |